五年一貫申請辦法
大三同學於大四先修研究所課程,大學畢業後一年即可取得碩士學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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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之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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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間:每年三月、十月
3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9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10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,2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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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規定
學士班學生修習之碩士班課程,成績達柒拾分以上者,得於畢業時申請不列計大學部畢業學分證明,並於錄取本校碩士班後據以辦理抵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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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表單
請至銘傳首頁選取電子公文與表單系統,路徑 :學生資訊系統/工作項目/電子表單系統/ 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表(表單編號145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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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評分標準
書面審查資料:歷年成績單乙份、自傳乙份、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
書面資料佔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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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
學分採認,申請表審查通過後的下一個學期,即可選修教育研究所碩士班課程
畢業年度參加碩士班考試,取得碩士班資格
原畢業年限取得本院學士學位
碩士班入學當學期二週內至所辦繳交 1.抵免單 2.成績單
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操作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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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計畫書/碩士論文口試時,請檢附Turnitin 論文原創性報告予口試委員,並請指導老師及口委於報告右下方空白處簽名。
- 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操作手冊(銘傳大學圖書館提供)
學術倫理必修課程
- 申請計畫書口試前,須通過「學術倫理教育課程」之核心課程測驗及格(85分以上),始得申請;未取得及格證明者,無法申請計畫書口試,即使申請亦不予核准。
- 銘傳大學學術倫理教育修業實施要點
- 【提醒】以「必修學生」身分登入網站的學生,系統會依您入學學年度預設必修課表,但若有休復學或學校另有規定則可能例外。
- 研究生(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、博士班)必修之單元
- 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
- 新手上路-必修學生
- 111學年度必修學生修課5步驟
計畫書口試申請表格
- 碩士班計畫書口試 畢業條件檢核表(下載)
- 請繳交 1.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(紙本) 2.口試申請單(紙本) (指導老師需親簽) 3.口委推薦表(紙本) (指導老師需親簽) 4.參加兩場計畫書口試紀錄證明表5.平裝本的論文計畫書。
- 每月20號前填寫線上申請表單,填寫後請致電所辦確認是否填寫完成。
- 碩士班計畫書口申請記表(線上申請)
請確認好相關資訊再填寫,若有疑問請洽所辦 - 碩士班計畫書口試 表格(下載)
- 碩士班計畫書口試自我檢核表(下載)
論文口試申請表格
- 請繳交 1.口試申請單(紙本) (指導老師需親簽) 2.口委推薦表(紙本) (指導老師需親簽) 3.參加兩場論文口試紀錄證明表
- 口試後請繳交1.論文成績單2.論文評分表3.審定書4.論文比對結果報告(指導老師親簽)5.原創性比對(指導老師及口委親簽)
- 每月20號前填寫線上申請表單,填寫後請致電所辦確認是否填寫完成。
- 碩士班論文口試申請表(線上申請)
請確認好相關資訊再填寫,若有疑問請洽所辦 - 碩士班論文口試自我檢核表(下載)
- 碩士班論文口試 表格(下載)
離校注意事項之圖書館論文上傳要點
以下為圖書館上傳論文注意事項:
1. 上傳電子檔前,請務必確定系所論文格式規範、論文內容、圖表等均無錯誤與最終印製的紙本論文為同一版本
2.送出審核前,請務必再次核對填寫於系統之資訊內容是否正確
3.圖書館審核約一至三個工作天,將依系統「上傳時間」先後順序依序審核
4.確定論文審核通過後(收到審核通過的e-mail),煩請繳交授權書給所辦,記得親筆簽名並填好日期
※授權書請交兩張(一張表頭為銘傳大學;一張表頭為國家圖書館)
5.電子論文一經審核通過,將立即上傳至國家圖書館論文雲端系統。日後若需更改異動,須填寫「銘傳大學學位論文修改申請書」向圖書館提出申請。